检察机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
七月份“解放思想、推动跨越”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通过这段时间的集中学习教育,使我更新了观念,理清了思路,政治理论水平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实践,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把大讨论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上来。
一是通过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检察机关要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在借鉴国外法治成果的同时,注意抵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到及时更新。
二是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通过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的能力,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
三是通过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机关开展此项活动要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中,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开展“解放思想、推动跨越”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扎实开展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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