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存三方面问题

时间:2024-10-22 17:05:14
基层反映: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存三方面问题[此文共9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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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打造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农村党员队伍,浙江各地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于2013年初全面展开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然而基层反映,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村级党组织考评态度不端正影响考核效果。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是针对所有农村党员开展的旨在提升党员素质、提高农村党组织模范带头作用的一项利民工作,本身存在严肃性和纪律性,然而一些村级党组织却没能对此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存在走过场、应付对待的侥幸心理。如莲都区碧湖镇3月7日开展的平原片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学习会议上,17个行政村的村支部书记只有12人到场,一些村支部书记在还没有完全搞懂考评办法和考评意义之前就匆匆离开会场,考评学习会上平原片党支部所布置的3月15日前完成一季度的“先锋指数”考评的任务,也仅仅有2个行政村按时完成。

二是考核办法和标准设置不科学且缺乏可操作性。许多村级党组织反映农村党员“先锋指数”的考评办法和标准存在操作性欠缺的问题。“先锋指数”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最高为20分,然而代表先进的“先锋党员”的达标标准却高达90分,而且许多考核标准掺杂主观因素过多,缺乏实际操作性。如基本指数中的服务群众项,要求帮助5户农户以上才能拿到满分20分,而这样的情况在农村几乎是没有的,如果完全参照考评标准,各个村党支部都难以评选出代表先进性的“先锋党员”,也将无法客观评价一个党员的表现,从而使考核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考核过程缺乏规范性,难以达到考评目的。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分为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三个环节,党员自评每名党员按照评比标准自行打分,操作过程比较简单。然而党员互评要求党员对本村除自己以外的所有党员进行评价,而党员互评都在村党支部大会上统一进行,互评的现场也缺乏规范性,加之党员都互相熟识,又都好面子,导致评选的结果无法客观反映真实的情况。以碧湖镇平三村为例,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会场上,现场气氛一片和谐,大家相敬如宾,考评的时候也不愿意得罪别人,人家怎么评自己也跟着评,导致评选结果出现诸多雷同的分数,无法客观反映党员们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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