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项目
针对本村落实中央和地方各项惠民政策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实际,村纪检监督小组以及各村民对下列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二)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金补贴等。
(三)节日救助慰问。重点是春节期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特定对象实施的救助慰问。
(四)他惠民政策。
监管方式
(一)现场监督。针对村“两委会”落实惠民政策工作流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直接参与到具体工作中进行监督;
(二)公示督查。对村“两委会”在落实惠民政策工作中按规定进行公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抽查督办。定期或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享受对象,采取入户查验或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村“两委会”落实惠民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投诉处理。受理党员群众对村“两委会”落实惠民政策各个工作流程中出现问题的投诉,对一般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涉及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报告街道纪工委、监察科,并协助进行调查核实;
违规纠偏。根据巡查组对村“两委会”在落实惠民政策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督促村“两委会”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管理内容
村“两委会”落实惠民政策具体的管理内容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各个工作环节。
(一)政策宣传环节。村“两委会”应按要求及时公示、宣传惠民政策。公示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示的形式是否规范、及时、方便群众监督。
(二)个人申请环节。村“两委会”监督检查本村具体经办的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掌握政策的主要内容、实施对象、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本村具体经办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规范受理居民申请。
(三)资格审查环节。包括资料审核和入户调查两个环节。村“两委会”应按要求严谨细致审核救助对象提供资料,及时对救助对象的现实状况进行入户调查。
(四)资金物资发放环节。村“两委会”应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范围、标准和要求进行落实,资金及物资是否发放到位。
(五)处理投诉环节。村“两委会”应该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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