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10-22 16:52:16
环保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此文共2657字]

环保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着县委县政府、市环保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9年全年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做好历次环保督查问题整改。

认真对照历次环保督查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按要求时限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县涉及历次环保督查反馈、现场交办和信访问题共89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2个,未完成整改17个,整改完成率80.9%。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归档,并按时向上级部门上报整改进度材料。

(二)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依法立案查处9个环境违法案件,罚款金额61.3万元。

(三)按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工作。

根据双随机环境监管工作的要求,按月从双随机管理信息库中抽取排污企业开展环境现场检查工作,1-9月共抽取34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材料及时上传移动执法系统,提出整改问题15个。

(四)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

一是针对中央环保督查组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扎西水库、柳尾坝水源地、桂香沟水库和回凤水库反馈的环境问题,我队加大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建别墅清理排查,经排查,****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无违建别墅。

(五)多部门联合,扎实推进全县“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散乱污”综合整治要求,制定《****县“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全面排查,****县“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涉及企业共计26家,均属于升级改造类。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工作11家,正在开展整治的15家。

(六)加强加油站、医疗机构、屠宰行业的环境监管。

通过加大对全县加油站、医疗机构、屠宰行业的环境监管,全县21家加油站的双层罐整改和油气回收装置整改已完成,并且全部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督促各医疗机构完善环保手续,规范环境管理;全县11家屠宰场,7家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

(七)加强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

加强云南能投****能源有限公司、****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家汽车修理厂、28家医疗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确保危险废物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实行五联单制度。

(八)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

加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成贵铁路、宜毕高速、德云水泥厂)日常环境监管,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处。

(九)及时办理环境信访投诉,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建立健全信访办理制度,完善信访调查处理流程。2019年1-10月,受理群众信访投诉57件,已处理55件,正在办理2件。

(十)完成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监测。

协助昭通市蓝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监测任务,日常监测工作中,地表水监测断面9个,饮用水源地4个,重点污染源监测2个,承担****县功能区噪声2个点和交通噪声5个点的监测工作,承担县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上报,完成3个水质自动站的选址及论证技术报告编制。

(十一)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全县污染源普查对象总数464个,其中,工业源276个,农业源33个,生活污染源锅炉4个,行政村6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个,移动源22个。截止目前,数据库已基本成型,企业名录已固定,已进入工作总结阶段。

(十二)完成2018年全县环境统计。

2018年纳入环境统计企业共8家,其中工业源6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2家。负责****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县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及污染防治攻坚战8大战役各项工作。

(十三)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

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昭政办发〔2018〕23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督促辖区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按期持证、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截止目前,全县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共10家,其中,已开展自行监测的3家。

(十四)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督促企业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十五)编制****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由我局牵头,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企业编制完成****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十六)根据《昭通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水主要污染物省级重点减排项目的通知》要求,着力抓好管理减排工作。完成2018年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评估和乡镇饮用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填报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督促指导全县各核技术利用单位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并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人员配置不齐,老龄化突出,借用的6名事业人

员编制一直未得到解决。

(二)历次环保督察反馈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滞后。

(三)资金严重不足,办公经费难以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20万元,县城污水收集管网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制费25.86万元资金均未得到解决。

(四)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缺失。因****县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资质已过期,无法对全县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不能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有效监管。

(五)监管企业点多面广,信访举报不断增多,执法能力不匹配。环境监察人员数量、执法能力、执法车辆等严重不足,现场执法工作开展困难。

(六)监管机制落实不够。由于人员缺乏、经费不足等原因,对核技术利用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污染源等监管责任落实不力,不能做到全方位、全时段的监控。

(七)执法力度不严,环境违法行为整改缓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不大,企业违法成本小,整改慢,执法人员少,后期督察工作不全面。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协调争取资金、人员编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推进。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执法、监测队伍工作能力建设。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增强环境执法力量。积极向上级争取执法人员编制、资金,增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处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促使排污企业不敢轻易违法。

(三)及时查处环境信访问题,确保县域环境安全。对群众反映的污染信访案件,实行定案、定人包干责任制,全程负责案件的处理、结案、回访等工作,对企业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脱硫脱硝设施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其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继续依据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等相关技术文件,按照《****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安排,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五)待拟采购的监测设备到位后,抓紧对所需药品试剂补充完善,及时做好仪器设备检定和人员培训,开展计量认证工作,以便很好地完成我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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