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10-22 16:27:46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此文共20646字]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厂房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1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部分厂房、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房屋、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房屋、场地是属于甲方的财产。

第二条 房屋、场地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 ,厂房租赁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办公室租赁 间,共计 元/月;其他空地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共计 平方米, 元。

2、该房屋现有装修和设备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土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间不再算租赁价格。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业生产使用。

  第五条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将第一年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全年租金后本合同生效,以后应在每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乙方要求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满足乙方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水供生产生活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权问题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按年租金50%向乙方赔偿。

5、甲方所出租厂房门前空地第一年为乙方免费使用,后两年按本合同第二条计收,前期乙方为其所租赁厂房内硬化、装饰及门前绿化带部分免费施工。

第七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和房屋建设费用和土地的征用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乙方应按时交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应该缴纳的有关税。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需要进行维修时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修缮义务。

5、乙方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然后方可施工。

7、乙方有权在所承租的厂房、场地内按照工艺要求安装、构制、修建必要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设施。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鉴于乙方在所租厂房、场地内安装有相当规模的工业设备,投资较大,中途如因故搬迁必将损失惨重。因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原则上甲方不得将所租厂房、房屋、土地转让或出售。甲方必须做转让、出售处理时,应优先由乙方购买。转让或出售给第三方时,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对新的房屋、场地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确保本合同履行的连续性、有效性。否则视为违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或所提供厂房、房屋及土地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租金。

4、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租时,应在承租期满六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于检测判断的,应于7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厂房、房屋及场地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合同年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 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1%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 ……此处隐藏17552个字…….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每日万分之五到千分之一为宜。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额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超过3倍为宜。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国务院拆迁条例有明确的对承租人的安置规定。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规范名称的全称。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约定具体的法院,比如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房屋所在地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附件1: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使用:

一、燃气管道[]煤气罐[]

二、暖气管道[]

三、热水管道[]

四、燃气热水器[]型号:

电热水器[]型号:

五、空调[]型号及数量及状况:

六、家具[]型号及数量及状况:

七、电器[]型号及数量及状况:

八、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及状况: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厂房房屋租赁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情况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厂房结构为钢结构 ,厂房租赁总面积为: 平方米。

2、乙方必须遵守 电子有限公司的厂纪厂规及有关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二、 租赁期限

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三、 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的生产厂房年租金: 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递增 %.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即付清 年厂房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 个月支付下半年厂房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实际年租金的 %增收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由甲方按照 KW的额定配给标准,将电缆装配到厂房外围为止,厂房内部的电气装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电气装修标准,由乙方自行承担完成;

2、租赁期间,厂房内所发生的所有水、电、电话通讯等费用按成本价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甲方 名门卫的薪资;

4、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部的统一管理,因乙方生产导致的消防事故、环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损失或引起的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期间,因租赁厂房所生产的营业税等税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厂房内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雾空调等设备、内部装潢(包含花岗岩地砖等)以及电气装修等附属设施一并折价为人民币柒万元交付给乙方有偿使用;租赁期满或中途中止时,严禁私自拆除、变更、损坏厂房内部原有装潢、设备及电气等附属设施。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的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3、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按规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租赁厂房,并不退还租金。

2、 租赁期满,乙方应当保证该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的厂房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租赁的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 个月,甲方有权增收 %滞纳金,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5、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任一方如违反本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违约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半年租金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正式生效后

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即宣告作废。

十、合同留存

本合同 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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