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如何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问题研究
中共海林市委老干部局
老干部工作是老龄事业的先行实践者。人口老龄化是国家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老干部工作与发展老龄事业密切相关。老干部是老年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做好老干部工作,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是当前老干部工作者迫切需要探索和实践的新课题。海林市老干部局结合实际,通过深入调研,认真思考,潜心实践,创新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了老干部工作创新发展,从而引领老齡事业健康发展。
一、海林市老干部工作和老龄事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海林市老龄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海林市老龄工作基本情况:海林市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67753人,占全市人口的16、7%,其中城市老年人40564人,农村老年人27185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市政府,独立党组,老龄工作在全国、全省有地位、有影响,曾荣获过全国先进,连年被评为省老龄工作示范县。
近年来,海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市委把老龄工作纳入全市平衡计分卡和绩效督察考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根据省、牡丹江市的安排也都制定了惠及老年人的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扩大养老服务范围、健全老龄工作组织、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创新老年优待政策等方面的做法,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 100 %;有 2.8万老年人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 %。贫困、孤寡、高龄老人都有相关的养老政策。每年为城市“三无”老人每人补助4500元,为农村“五保”老人每人补助2300元,全市有1634 位高龄老人得到了高龄补贴。有 12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享受长寿补助费 200元。每年市政府还为每位百岁老人安排1000元长寿慰问金;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全市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按100 %的比例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全市“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中的老人和部分高龄老人参加当地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全部由市政府承担;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全市有公办社会福利院2家,总床位分别达到370张。全市有社会办养老机构 35家,床位达1200张。建设部门在城市建设中以老年人为主体人群,配套安置了老年人健身器材,市区内所有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和减半收费。所有的广场均为老年人健身锻炼免费提供音乐播放和基础设施,使生活在海林的老年人享受到了海林的发展成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加强老年“维权”网络建设,建起乡镇(城区)老年人法律服务机构10所。市司法局、法院、公安局联合成立了“老年法律援助中心”。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逐年下降。司法机关强化了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咨询自身涉法事务,免收服务费。各级人民法院(庭)对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提起的诉讼,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公证机关对老年人涉及自身权益的公证事项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免收公证费;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市建有老年文艺团队20个,建有老年协会组织161个,建有老年大学1所,老年体育和健身活动遍及全市城乡。各种群众性老年人文体活动在全市普遍开展;基层老龄工作越来越实。镇、城区老龄工作体制进一步理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委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镇(社区)老龄工作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使老龄工作形成网络。各村(社区)全部成立老年协会团体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有益于老年人文化生活的活动,目前全市112个村全部成立了老年协会,在不同角度、层面均较好地开展了活动,发挥了作用;老年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老科协为依托,充分调动发挥老年科技人才的作用,尤其是在银龄行动中,老年科技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建立了三处银龄基地,今年老科协与省农经学院指导的海林市森茂菌业,已经成为海林的龙头。海林市还成立了老年学学会,开展了多次学术研讨交流活动,并以老年学刊的形式展示活动情况和学术成果;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近两年来,先后开展了海林市“十大孝子”“十佳老有所为楷模”“十佳敬老助老楷模”“十佳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等评选颁奖活动。每逢“老年节”、“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各级党政领导深入到老年群体中进行慰问。各机关、部队、学校、企业和各类社会团体也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到福利中心、敬老院、托老院为老年人过生日、演节目、做好事、送慰问品,送去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老年人的关爱。各涉老部门、单位也纷纷举行各种各样的敬老助老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老龄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老年人活动场所少,不能满足老年人休闲娱乐需求。目前,在海林市市城区内居住的60岁以上老人有17235人,老年文艺团体10个,广场健身舞蹈队8个,各类老年协会67个,大部分老年人夏天时在各个广场健身娱乐,天气转冷时候大约上千老年人聚集在各大超市、商场的过道和楼梯上聊天或玩牌,各类老年文艺团体也是夏季在广场活动,冬天无专门的活动场所。因此,建设老年活动场所以迫在眉睫。二是有关老年人的优待政策落实难。如有部分私企景点不执行有关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特别是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二)海林市老干部工作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海林市现有离退休干部4103人,其中离休干部143人,退休干部3960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6.1%。老干部工作属老龄事业的范畴,是老龄事业的组成部分。现有老干部活动室
海林市老干部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老干部活动室已建设30多年,年久失修,老化现象严重,设备较为陈旧,不能满足老干部活动需要,急需重新建设。二是各基层老干部活动室建设情况不均衡,活动不能坚持经常,一定程度影响了离退休干部参与活动。
二、老干部工作和老龄工作的比较与借鉴
1、老干部工作与老龄工作的职责比较。根据中央及省市规定,老干部工作的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规定、制度和办法。检查、指导全市离休干部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离休干部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调查、掌握全市离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反映离休干部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指导全市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和开展各项有益活动。检查指导各部门落实和合理使用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情况。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负责离休干部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对离休干部专项医疗统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发展老龄事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为目标,全面开展老龄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老年群团组织,开展有力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督促和检查辖区各单位的老龄工作。认真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从职责分工可见,老干部工作是老龄工作的组成部分,老干部工作能够为全市老龄事业提供服务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2、老干部工作与老龄工作服务对象比较。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不同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创业者和奠基人。他们为建立新中国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改革开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没有老同志就没有今天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做好老干部工作,是尊重党的历史,尊重国家的发展史,尊重我们的未来,也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需要。就其地位和作用,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新老合作与交替,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这个论断指明了老干部工作的性质和重要地位。老干部工作既是党的工作又是行政工作,既是服务工作又是改革工作。老干部工作中有大量的协调、检查、监督、宣传、联络和服务工作,它不同于做党的一般性干部工作,而是包括做党的高层次干部在内的特殊性的干部工作。服务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截至目前服务对象4103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6.1%。与老龄工作比较,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它的特殊性。
3、老干部工作与老龄工作政策的比较。从1982年国家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以来,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在不同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文件,有着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海林市充分执行 党和国家对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政策规定: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优先照顾。医疗费用100%报销,同时还享受护理费、交通费、异地安置费等多项优惠待遇。退休干部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退休政策,医疗保险报销额度为80%。从工作政策方面看,老干部享受比其他老年群体更加优越的生活待遇。
4、老干部工作与老龄工作服务机构的比较。目前,海林市为老干部专门服务的机构为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机构规模不断壮大,老年大学人员数量逐渐增多,市委市政府对老年大学的发展壮大也给予了较多关注和支持,优先发展态势相对老龄事业总体情况较为明显。
5、老干部工作与老龄工作社会优待特殊性的比较。对离休干部的社会优待工作启动早,项目多,优待程度大。如老干部参观考察、阅读文件等政治待遇,离休费、医疗费等生活待遇。对离退休干部以外的老年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规定了老年人免费乘车、免费参观市内景区、免费进行健康体检,优先办理贫困救助等政策措施,对老年人的社会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
三、老龄事业可以从老干部工作中借鉴的几个方面。
正是老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和发展的优先,对老龄事业发展可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一是在基层党建方面的借鉴作用。我市共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5个,离退休党员1080人,各支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党务工作机构,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发挥作用较为明显,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也适用于整个社会老年党员群体,可为加强老年党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建设提供借鉴。
二是在推进文化养老方面的借鉴作用。目前,我市老干部养老情况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在文化养老方面,除市委老干部活动中心外,16个市直党委老干部办和8个镇党委老干部办都有单独或综合性活动室,并配有相应的活动设施,定期组织老干部开展文娱活动。可为老年人文化养老提供借鉴作用。
三是在发展老年教育方面的借鉴作用。我市的老年大学创建于1986年,2012年开始开设了两个分校,现有在校学员500多人,其中离退休干部和社区老年人各占一半。开设了7个教学班,2012年被评为省级规范化老年大学。主抓这项工作基本都由老干部局负责,有效推动了我市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
四是在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方面的借鉴。发挥离退干部作用是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委按照自愿和量力的原则、组织引导的方式,组织老干部在关工委、老促会、老科协、老年大学、议政顾问、行风政风监督员、老干部艺术团等成型的组织中发挥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可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作用提供借鉴。
四、老干部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是发挥老干部作用引领示范。老干部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群体,老干部既是干部中的特殊群体,也是老年人中的特殊群体,他们从岗上退下来以后,与老年朋友们的联系更加紧密,接触社会面更广泛,倾听老百性心声的机会更多。老干部工作在推动老龄事业中应具有桥梁和纽带作用。当前,随着社会格局和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深层次矛盾的日益凸现,一些复杂情况和社会问题需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加以化解。老同志资历深、威望高、影响大,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支撑地位。多年来,海林市老干部局积极搭建各类平台,吸引老干部积极参与,发挥老干部作用,引领社会上老年人积极参与全市经济建设中来。利用社会资源,搭建了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老年科学技术协会、老区促进会、老年大学、老干部艺术团、老年文艺协会等平台,促进老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到幸福海林的发展建设中,从面也带动了更多的社会老年人加入老有所为的行列,社会领域不断拓宽。
二是创办老年学校,促进全社会老年人老有所学。老年教育是时代发展的要求。老年教育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和谐进程,要求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2004年,市委老干部局以老干部活动中心为依托,创办了老年学校。学校由市委退下来的处级干部担任校长,开办了政策理论、养生保健、书法、绘画、电脑、音乐、摄影等8门课程。建校以来累计招收老年学员1000多名。10年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四十余次,知名度和影响力逐年提高。2013年,海林市老年大学被评为全省标准化老年大学。实践证明,老年学校已经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在老年大学里,老同志的政治生命得以延续,精神生活得以充实,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生命质量得以提升。老年大学成为老同志的乐园。更为可喜的是老年大学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依托市委组织部的网络教育媒体,在全市112个村建立了老年大学基点校,使农村老年人都能够学习到老年大学的课程。老年大学的开办,为社会上的老年人带来了生命的第二个春天,他们走出家门,走向社会,更有社会认同感。
目前,海林市正处在经济不断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的重要时期,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扶持也为做好老干部工作创造了条件。只要我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扬我们民族和党的优良传统,深刻认识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以对离退休老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满腔热情地全心全意地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就一定能为推动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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