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不享有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日期:
试用期劳动合同
甲方:佛山市特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地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甲方临时合同工,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试用年年满,可续订正式工合同。
二、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操作工具及原材料,以保证乙方工作能顺利进行。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现行的工作制度进行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2:00,13:30~17:30,每周工作六天。如因工作需要,乙方必须服从安排,进行加班,甲方必须支付乙方加班工资。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以保证甲方生产能顺利进行,具体制度、方案以甲方最近制定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为基准。
五、乙方应严守甲方生产技术、财务、管理等秘密,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甲方每月30日(首月中途来的从次月开始)按时发放乙方工资,具体工资标准按计时基本工资月_____元+勤工效率提成。每天上班包吃两餐;包住宿(水电费自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双方协商享受月工资;
七、甲方若因客观原因,确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按规定结算工资;若乙方单方无故离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依从双方约定。
八、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或者其中一方或双方丧失主体资格,失去履行能力或意义时,本合同也被终止。
九、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手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可分为试用期劳动合同单独范本和试用期劳动合同和长期合同一体的范本,请选择改正或参考使用。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请关注wWW.)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试用期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应聘到甲方的岗位试用,试用期个月,到期后通过评价符合岗位要求,转正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如表现突出,可以提前转正。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试用期工资/月,起薪时间以报到上班考勤和以下相关规定为准。
2、每天有效工作时间8小时,因工作需要延长劳动时间的安排倒休或支付同等报酬,试用期内不享受福利待遇及品质、绩效奖励(属于公司特殊引进人才除外)。
3、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求辞职的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及补偿;由于乙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甲方辞退乙方的,在支付乙方报酬时扣除三天的学习期,学习期内不支付报酬。
4、试用期内实际工作日超过七天,由于乙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并按规定给乙方结算报酬。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强行辞职,甲方不支付任何报酬。
5、乙方在工作期间违背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治安管理条例及职业道德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支付报酬:
①乙方不辞而别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强行辞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
③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同时根据损失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
④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擅自泄露甲方重要信息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⑥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的。
7、试用期内不论何种形式解除合同,乙方均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
试用期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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