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制度建设的通知》(*教办[2016]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杜绝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的行为发生,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职校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健全完善师德建设系列制度,杜绝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具体内容
(一)大力加强师德约束制度建设,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1.建立师德学习教育制度。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全员培训、校本培训工作中,一是在教师全员培训中开展的师德教育,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不少于6学时,在职教师每学年不少于2学时;二是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多种师德教育形式,定期组织师德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心理健康知识、先模人物事迹等的学习,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2.深化师德公开承诺制度。师德公开承诺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行风建设的内在约束。工作过程中,一是结合全员岗位竞聘,把不出现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各类违反师德行为作为岗位竞聘的前置条件,并由聘任教职工逐人做出师德公开承诺,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二是定期查摆师德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倾向,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方案,每年暑假前向社会公开治理工作措施、成果。
3.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等禁行性规定的执行。以学期为周期汇总操作,师德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4.建立师德宣传表彰长效机制。引导教师发现、学习和宣传发生在身边的各类优秀师德事迹,常态化宣传师德典型事迹。抓住宣传重点和热点,及时发现、总结能够反映学校主流形象、带动教师、引领家长的事例、人物,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文明榜、公示栏、校园网、家长会及其它各种信息沟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每学期末讲好的典型推荐上报,以备上级媒体宣传。
5.健全办学满意度评价制度。一是健全教师与家长经常性沟通和家长、学生评议教师的相关制度;二是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学生、家长评议任课教师活动,评议结果要作为教师师德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结合上级要求,每学期做好包括学生身心发展、班主任管理、任课教师教学、学校后勤服务及校园安全、学校整体办学等多个方面的办学满意度测评工作,测评结果作为改善办学行为的依据。
6.完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健全教育引导师生遵规守纪的校园文化制度和氛围。由教师、学生、家委会讨论商定科学、可操作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严肃工作程序,使惩戒教育行为透明化、规范化,既要避免随意惩戒,避免出现新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又要避免以表扬完全取代惩戒的教育行为倾向,真正做到为学生健康成长负责。
(二)强化违反师德惩戒制度建设,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
7.健全师德投诉查处制度。一是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二是对师德投诉事项做到“有诉必查”、认真处理,三是定期通过工作自查、组织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请投诉相关人及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区域内违反师德行为;四是规范严肃核查程序,对不实投诉在相应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恶意投诉,根据认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8.落实师德“前置审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师德“前置审核”制度,对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之一者,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中,出现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十种行为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评聘高级职称实行前置审核、“一票否决”。年度内有一个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9.落实处理处分制度。对经查属实的违反师德行为,应给予教师本人相应组织处理,取消教师本人当年度评先树优、评聘职称、提拔晋升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处分办法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教师受到处分、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各级各类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违反师德行为的,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10.严格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责任追究逐级上报制度。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分管处室领导责任追究制。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相关人员不追究连带责任;对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阻挠调查、推诿隐瞒、工作拖延的处室及人员,不得自主申报师德优秀等次比例,并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相关人员年度职级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情节恶劣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每通报一次,在师德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查处的,每发生一次,分别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中加大扣分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情形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分管校长、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队伍,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形成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动员会,张贴悬挂标语,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校报、校园网、校园广播、橱窗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目标意义,形成师德建设的强大声势;三是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及“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对照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配套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形成有效预防机制,使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杜绝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和教师组织、介绍、诱导、胁迫所教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及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四是切实关心爱护教师,及时掌握教师思想工作动态,了解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保障教师身心健康。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文档为doc格式